瑞波在法庭上大獲全勝但XRP作為證券的未來仍存疑

瑞波在法庭上大獲全勝但XRP作為證券的未來仍存疑
瑞波在法庭上大獲全勝但XRP作為證券的未來仍存疑

Ripple在加州法院的勝訴引發了有關XRP安全性地位的新疑問,反映了美國監管不確定性的問題。
XRP的法院判決相互矛盾,顯示美國加密貨幣行業需要一致的法律標準。
Ripple的法律挑戰凸顯了美國加密貨幣監管的整體問題。
Ripple最近在加州法院的勝訴再次引發了關於XRP是否應被歸類為證券的辯論。雖然法官駁回了對Ripple的大部分指控,但她也暗示XRP可能是一種證券,突顯了美國加密貨幣監管中持續存在的不確定性。

6月20日,美國加利福尼亞北區地方法院法官菲利斯·漢密爾頓駁回了一起針對Ripple的集體訴訟的大部分指控。這起訴訟聲稱Ripple的XRP代幣是以未註冊的證券形式出售的。
漢密爾頓法官只允許對Ripple及其首席執行官布拉德·加林豪斯的一項州法指控繼續審理,從而顯著減少了該公司可能面臨的財務責任。
然而,漢密爾頓法官的判決也暗示XRP可能被視為一種證券,與紐約南區法官阿娜麗莎·托雷斯的先前判決相左。
在去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起的案件中,托雷斯法官裁定,當XRP以零售投資者為對象出售時,它不是一種證券,但當以機構投資者為對象出售時可能被視為一種證券。這些地區法官間的相互解釋差異凸顯了美國加密貨幣監管缺乏明確的法規指南。

加密貨幣律師強調,這些相互衝突的判決顯示了更廣泛的問題:對數字資產缺乏一致的法律標準。美國梅鐘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約瑟夫·卡斯特盧奇奧指出,漢密爾頓法官對Ripple有利的判決是基於時效性的理由,而不是對XRP歸類的明確立場。
他指出,漢密爾頓法官駁回集體訴訟的決定與XRP是否是一種證券無關。漢密爾頓法官將關鍵法律標準”Howey Test”應用於XRP,該標準用於確定一個資產是否是一種證券。
她認為XRP可能符合該測試的標準,這可能會導致投資者期望從他人的努力中獲利。這一分析進一步使Ripple和其他加密貨幣項目面臨著監管環境的複雜性。
不同的法院判決說明地方法院不受其他法院判決的約束。這種法律變化性繼續給加密貨幣行業帶來不確定性,該行業正在等待更清晰的指導,這可能來自上級法院或立法行動。在實現這種明確性之前,像Ripple這樣的公司將面臨持續的法律挑戰和監管模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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